近日,莱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莱州市重点交通工程建设征迁补偿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方案》出台背景是什么?《办法》在实际工程中运行方式是什么?今天,记者就《办法》相关内容解读专访了莱州市交通运输局局长李向国同志。
记者:李局长,您好,近期印发的《办法》得到了很多市民的广泛关注,请问《方案》是在什么背景下出台的?
李向国答:交通运输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性、先导性、战略性产业。2020年,省委省政府提出努力实现“九个强省突破”重大战略任务,将交通强省列入“九个强省突破”之一。2022 年5月山东成为全国首个部省共建交通强国省域示范区,把交通运输四通八达作为“九大比较优势”之一,持续推进交通运输大投入、大建设、大转型、大产出。我市抓住有利时机,将莱栖高速、莱青高速、青平莱铁路、疏港铁路、综合交通枢纽等项目纳入省“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规划中,全市道路状况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国、省道路况日渐好转,农村公路通达深度和广度不断延伸,公路通行条件日益改善。为顺利推进项目前期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开工建设,由我局牵头,结合我市实际,组织起草制定了本《办法》。
记者:李局长,在以往征地拆迁过程中,群众比较关注的房屋、养殖场等建筑物拆迁,在《办法》中有没有重点考虑?
李向国答:参考其他项目征迁过程中的经验,在《办法》中充分考虑群众利益,对重大拆迁范围进行了明确。用地范围占压宅基地的,原则上进行整体拆迁;用地范围占压企业核心区,对企业主要生产功能造成影响的,原则上对企业进行整体拆迁;权属人不愿整体拆迁的,可进行局部拆迁。其他情况进行局部拆迁,拆迁范围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定;用地范围内的养殖棚进行整体拆迁。
记者:李局长,市民比较关注《办法》在实际工作中怎么运行?
李向国答:征地拆迁补偿工作在市政府领导下组织实施,项目涉及镇街为实施主体,市政府相关部门按本单位工作职责和市政府安排做好相关工作。
按照发布公告、勘界放线、现场清点、征地拆迁评估、征地拆迁补偿协议签订、清表、拆迁、移交建设用地、补偿款发放、征地拆迁资料组卷、用地组卷、供地及确权办证的步骤,由相关责任单位、镇街分别牵头组织实施,推进征地拆迁各阶段工作,争取重点交通工程用地早组卷早获批,保证项目工程施工方早日进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