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07-19 浏览量: 来源: 莱州市应急管理局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委,市政府安委会有关单位:
现将烟台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强对流黄色预警防范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严格落实安全防范应对措施,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防事故和险情发生。
附件 :《关于做好强对流黄色预警防范工作的通知》
莱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0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