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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83004278966W/2024-02829 组配分类: 城建环保
发文机关: 莱州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局 承办单位: 莱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4-04-15 成文日期: 2024-07-05
编号: 042 会议编号: 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042号:“关于对加大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建设环保清洁宜居”的回复

日期:2024-07-05 访问次数: 来源: 莱州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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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栾新生代表

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大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建设环保清洁宜居的建议,我们认真进行了研究,现将办理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一、市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现状 

一是农村垃圾治理资金短缺。莱州满国环卫服务有限公司自2021年8月至今,市级财政拖欠该公司农村生活垃圾清运、转运费用约2500余万元,垃圾清运车辆一直未能进行更新,农村生活垃圾清运运力严重不足,致使垃圾清运不及时。同时,根据全市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要求,对村内村外、房前屋后、河塘沟渠、道路沿线等区域的卫生死角,必须由各镇街负责清理,由于镇街受资金等因素影响,所需的铲车、翻斗车严重老化和日常运行费用,不能及时更新和保障,村庄垃圾积存和卫生死角得不到及时清理。

二是管理机制落实不到位。住建局下发了《生活垃圾清运工作考核管理办法》《公益岗保洁员考核办法》,明确了“市、镇、村”三级管理责任,对垃圾桶至垃圾处理场收集运输环节,由住建局负责日常管理,镇村配合监管;保洁员管理、散乱垃圾入桶、村庄垃圾堆清理等由镇街和村庄负责日常管理,市住建局对镇街进行督导考核。但是大部分镇、村两级对保洁员管理松散,未有严格执行考核奖惩,由于公益岗保洁员不能全部履职尽责,导致生活垃圾桶外的垃圾不能及时入桶,造成垃圾积存现象严重。

三是工作相互配合不到位。垃圾桶内的生活垃圾清运是由满国环卫公司负责,桶外的垃圾时由保洁员负责入桶,由于没有做好工作协调,双方各干各的,完全没有配合意识,出现垃圾不及时入桶的问题就相互推卸责任,保洁员说垃圾成堆是因为垃圾清运不及时积攒的垃圾,不该我事;垃圾清运公司说保洁员不在岗,未及时将垃圾入桶,无法收运。

二、我市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措施

一是做好问题整改。市住建局安排专人督导包保镇街对反馈问题彻底整改,同时按照人居环境整治部署会议及人居环境整治攻坚“清底”活动方案通知要求,督促包保镇街举一反三,加强巡查督导,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至相关镇街进行整改,确保问题整改落到实处。

二是理清工作职责。除做好对镇街的督导外,进一步压实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市、镇、村”三级管理和属地化管理责任,加强对垃圾桶至垃圾处理场收集运输环节的日常管理,加大对镇街保洁员上岗、散乱垃圾入桶、垃圾堆清理等工作的督导考核力度,进一步提升环卫一体化运行质量。

三是做好工作协调。根据属地化管理职责,要求生活垃圾清运企业满国公司服从镇街的统一领导,派驻在镇街的项目部负责人每周至少2次到镇街沟通工作,接受镇街的工作调度;督促镇街积极统筹协调好保洁员与垃圾清运车辆之间的配合,坚决遏制推诿扯皮现象,提高垃圾入桶率,杜绝垃圾堆积问题。

四是加大垃圾治理资金保障。建议市、镇两级财政加大资金拨付和筹集力度,最大限度的保障市级垃圾清运和村庄积存垃圾的清底费用,确保建筑生活垃圾能够及时清理干净。

五是发挥支村两委的作用。积极引导镇街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由村党支部组织党员干部带头,定期对村庄及周边的环境卫生进行清理,严格落实奖惩制度,加大对村庄保洁员的日常监管,督促其履职尽责。

六是积极探索农村生产垃圾处置新方法。农村生产垃圾应由农业农村管理部门重点负责。关于大姜秸秆统一送至垃圾焚烧场进行处置的问题,经过与莱州海康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进行对接,大姜秸秆的焚烧处置需要掺杂其他生活垃圾一起焚烧,所以大姜秸秆需要有计划、分批次的往焚烧场运送处理。另外,反光膜是不能与建筑垃圾一起进行处置的,因为反光膜中的铝能对土壤构成破坏。

  

承办单位负责人林振宇       联系电话:0565-2802306

 

市政府办公室(章)           承办单位(章)

                             2024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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