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 负责人:

    李祥雨

    办公电话:0535-2236738

    机构职能:

    拟订价格工作规划和改革方案,提出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及政策建议。按照定价目录规定,制定调整县级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落实国家小麦最低保护价制度。承担省、烟台市授权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审批有关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监管工作。按照定价目录规定的权限和范围,提出有关城市供水、供热、管道燃气、物业服务收费等重要公用事业和自然垄断的服务价格管理意见。承担价格听证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乱收费行为进行治理整顿,配合有关部门推进费改税工作。落实成本调查、成本监审办法及监审目录。承担重要商品和服务的成本调查工作,组织实施定调价成本监审和定期成本监审工作。承担重要商品和服务社会平均成本的调查、测算、审核工作。完善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市场价格监测、预警和价格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实施价格干预措施。监督管理价格评估、涉案涉纪涉税财物等价格认定工作。拟订重要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