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一批市政府文件的通知
莱政发〔2025〕3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国务院文件的决定》(国发〔2024〕14号)要求,经清理,对我市不符合党中央最新精神或者不适应形势任务发展变化,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已被新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涵盖或替代,以及工作任务已完成、适用期已过的文件进行废止。凡废止的市政府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不再执行。
附件:宣布废止的市政府文件目录
莱州市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宣布废止的市政府文件目录
1.莱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业权管理的通知(莱政发〔2014〕23号)
2.莱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的意见(莱政发〔2016〕19号)
3.莱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莱州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莱政发〔2017〕4号)
4.莱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莱州市“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的通知(莱政发〔2017〕21号)
5.莱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莱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莱政发〔2018〕16号)
6.莱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莱州市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的批复(莱政字〔2018〕1号)
7.莱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莱州市残疾人整体赶平均共同奔小康行动方案(2015-2017年)的通知(莱政办发〔2015〕23号)
8.莱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莱州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的通知(莱政办发〔2016〕32号)
9.莱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莱州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莱政办发〔2017〕23号)
10.莱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莱州市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十三五”规划的通知(莱政办发〔2018〕7号)
11.莱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莱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细则莱州市打好自然保护区问题整治攻坚战实施细则莱州市打好危险废物治理攻坚战实施细则的通知(莱政办发〔2018〕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