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种业振兴的重要指示精神,锚定实现种业科技自立自强、种源自主可控的战略目标,莱州市农业农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莱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规定,结合《烟台市种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牵头起草了《莱州市现代种业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以下简称《方案》)。
在方案编制过程中,结合我市实际整理汇总各镇街和相关部门的基础材料,于2025年2月向市级牵头领导及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改局、生态环境局等16个市直部门和各镇街征求意见,根据各单位反馈的意见建议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5月6日—6月5日,在莱州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社会公示和公开征求意见。均未提出异议。6月3日,组织有关专家召开方案评审会,专家组一致同意通过评审,根据专家评委意见建议,再次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审议稿。局法规科和山东君秋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进行了合法性审查。6月27日,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对《行动方案》进行了专题研究,并审核通过,10月29日,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