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资环境
莱州市是中国十大长寿之乡之一,至2024年底,全市60周岁以上老人29.0771万人,占常住人口的36%。针对人口老龄化的严峻挑战,近年来,莱州市主动顺应社会发展新需求,坚持养老事业产业协同发展工作思路,坚持财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注,不断强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形成了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立体化”养老服务格局,并狠抓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市投入运营的已备案养老机构25家,拥有日间照料中心40家,幸福院215个,综合养老服务中心7处,总床位9600余张,机构入住总数1200余人。2023年,莱州市被划入青岛都市圈,更有利于发挥莱州市地域自然禀赋条件、区位优势和养老服务供给价格优势,打造“莱享寿”养老服务品牌,托起老年人“稳稳的幸福”。
二、申请条件
养老机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规定开展服务活动,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举办者是依法成立的组织或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依法取得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工商登记营业执照);
3.房屋设施建设需符合养老机构设计规范和技术标准,并有第三方出具的房屋建设合格证明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合格证明、不动产权证明;
4.机构提供餐饮、医疗服务的,还需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5.有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服务人员;
6.床位数在10张以上。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投资办理程序、涉及部门和联系方式
养老机构在符合上述条件且依法取得登记证书后,应当主动向民政部门申请备案。
办理部门:莱州市民政局养老服务与老龄工作科
联系电话:0535-2216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