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承接落实烟台市人民政府令第165号
委托实施事项的通知
莱政字〔2025〕61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部分市级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烟台市人民政府令第165号),依法、规范承接实施烟台市有关部门(以下称委托主体)委托的行政许可事项,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依法承接委托事项
我市相关承接部门(以下简称承接主体)应依据《莱州市承接落实烟台市人民政府令第165号委托实施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及与委托主体依法签订的委托协议,在委托权限和范围内,以委托主体的名义实施行政许可事项,并对委托主体负责。
在委托实施过程中,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及工作实际,如确需调整《目录》中事项名称、委托主体、具体权限的,承接主体可按程序向莱州市人民政府提出调整建议,由莱州市人民政府统一汇总后上报烟台市人民政府。
二、规范委托协议管理
承接主体应主动与委托主体协商,依法签订书面委托协议,明确委托事项、具体权限、委托期限、双方权利和义务及法律责任等内容。
承接主体要按权限和程序调整权责清单、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要完善事项基本要素和实施要素,编制并公开发布办事指南和服务手册;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和能力建设,确保承接事项依法依规、高效便捷办理。
因委托主体权责调整、承接主体不适宜继续接受委托或双方协商一致等原因,相关事项不再委托实施的,承接主体应与委托主体及时解除委托协议。
委托协议签订或解除后,承接主体应依法向社会公布,并自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签订或解除委托协议情况报送至市政府办公室和市司法局。
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烟台市人民政府委托调整的行政许可事项应依照本通知及委托协议规定依法实施。此前我市承接落实烟台市人民政府委托的行政许可事项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三、强化实施与监督管理
承接主体应加强与委托主体的日常沟通与业务联系,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及委托主体的工作要求开展工作,严禁将受托实施的市级行政许可事项再次委托给其他行政机关、组织或个人实施。
承接主体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积极探索创新监管方式,不断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
各承接主体在实施受托行政许可事项过程中遇到的重要情况、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市政府办公室报告。
四、其他
各承接主体要充分认识烟台市级行政许可事项委托实施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配强工作力量,确保委托事项“接得住、管得好、服务优”。
本通知自2025年12月30日起实施。
附件:莱州市承接落实烟台市人民政府令第165号委托实施事项目录
莱州市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莱州市承接落实烟台市人民政府令第165号委托实施事项目录
序号 | 事项名称 | 委托主体 | 承接主体 | 具体权限 |
1 | 保安员证核发 | 烟台市公安局 | 莱州市公安局 | 保安员证核发 |
2 | 举办焰火晚会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许可 | 烟台市公安局 | 莱州市公安局 | 举办II级(含)以上大型焰火燃放活动许可 |
3 | 地图审核 | 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莱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主要表现地在单一区市的地图审核 |
4 | 水运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 | 烟台市交通运输局 | 莱州市交通运输局 | 水运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 |
5 | 新增国内客船、危险品船运力审批 | 烟台市交通运输局 | 莱州市交通运输局 | 新增国内客船、危险品船运力审批 |
6 | 出租汽车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核发 | 烟台市交通运输局 | 莱州市交通运输局 | 出租汽车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核发 |
7 |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 | 烟台市交通运输局 | 莱州市交通运输局 |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 |
8 | 港口经营许可 | 烟台市交通运输局 | 莱州市交通运输局 | 港口经营许可 |
9 | 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 烟台市交通运输局 | 莱州市交通运输局 | 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
10 | 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烟台市交通运输局 | 莱州市交通运输局 | 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11 |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认定 | 烟台市交通运输局 | 莱州市交通运输局 |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认定 |
12 | 经营性客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认定 | 烟台市交通运输局 | 莱州市交通运输局 | 经营性客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认定 |
13 | 经营性货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认定(除使用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的驾驶人员外) | 烟台市交通运输局 | 莱州市交通运输局 | 经营性货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认定(除使用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的驾驶人员外) |
14 | 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烟台市应急管理局 | 莱州市应急管理局 | 除跨区市的金属冶炼建设项目 |
15 |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 烟台市应急管理局 | 莱州市应急管理局 | 除涉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或涉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中的有毒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爆炸品,且构成重大危险源的或跨区市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 |
16 |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烟台市应急管理局 | 莱州市应急管理局 | 除涉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或涉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中的有毒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爆炸品,且构成重大危险源的或跨区市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 |
17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 烟台市应急管理局 | 莱州市应急管理局 | 所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
18 | 生产、存储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烟台市应急管理局 | 莱州市应急管理局 | 除跨区市的生产、存储烟花爆竹建设项目 |
19 |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 | 烟台市应急管理局 | 莱州市应急管理局 | 所有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 |
20 | 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烟台市应急管理局 | 莱州市应急管理局 | 除跨区市的矿山建设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