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国二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更新工作,根据《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管控的通知》(鲁环字〔2025〕79号)要求,对报废、卖废铁、灭失、退机、出境等情形进行注销管理,对出省、失联、查封、扣押等情形进行标记管理。前期,经备案登记所在地生态环境部门逐台梳理,指导机械所有人自主申请注销,但仍存在部分车主联系不上、部分机械应注销未申请注销等情况,现统一向社会公布(见附件)。
请相关机械所有人在2026年9月15日前主动在“爱山东”APP中山东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监管平台申请注销,逾期不办理的,将由我局统一注销或标记。
联系电话:2922035
附件:莱州市国二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拟注销标记机械汇总表.xlsx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
202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