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山汽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东官庄村厂房建设项目砂石资源利用方案》已通过专家论证审查,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6年7月27日至2026年7月31日,共5日。
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请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送至莱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联系方式、地址。
通讯地址:莱州市建新东街28号
联系电话:0535-2952573
附件1:山东山汽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东官庄村厂房建设项目砂石资源利用方案.pdf
附件2:《山东山汽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东官庄村厂房建设项目砂石资源利用方案》审查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