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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83004227720W/2026-75266 成文日期: 2026-05-28
发布机构: 组配分类: 总体应急预案

莱州市郭家店镇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日期:2024-05-04 浏览量: 来源: 莱州市郭家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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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

1.1目的依据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提升镇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提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以下简称《应对法》)、《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烟台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莱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1.2 适用范围

本预案是郭家店镇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组织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总体制度安排,是规定突发事件应对的基本原则、组织体系、运行机制以及应急保障等内容,指导镇突发事件的风险防控、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资源保障以及恢复重建等工作。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路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险,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生产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1.3 工作原则

应对突发事件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快速响应、高效应对,科学支撑、依法规范、简明使用、上下衔接的工作原则。

应急组织体系

2.1组织机构

总      挥:镇长

常务副总指挥:常务副镇长

总  指 挥:镇人大主席、武装部部长、镇人大副主席、副镇长

成        员:党政办公室、宣传办公室、莱州市交警大队五中队、郭家店派出所、郭家店边防派出所、郭家店市场监督管理所、郭家店供电所、过西供电所、应急办公室、民政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治理服务中心、食安办公室、经发办公室、环保办公室、武装部、统计站、财政所、社保所等单位、部门负责人。

2.2 成员单位

突发事件发生后,镇根据突发事件和分级处置需要,设立由镇主任、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的现场指挥机构,组织、指挥、协调突发事件现场应急处置工作。需要上级设立现场指挥机构的由上级确定。现场指挥机构可根据需要设立综合协调、灾害监测、抢险救援、医疗卫生、后勤保障、警戒维护、善后处置、新闻工作、群众转移救助等工作组(具体编组视工作需要确定)。

2.3 应急工作组

应急指挥部下应急指挥办公室。镇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当突发事件发生后,镇成立应急救援工作组,包括以下组别:

(1)综合协调组:由镇应急办牵头,会同镇党政办公室处置信息调度、汇总、上报,与上级工作组的协调联络组成综合协调组。

(2)灾害监测组:由农业办牵头,组织各相关单位、辖区村庄指导灾害防御和风险隐患的监测预警组成灾害监测组。

(3)抢险救援组:由镇武装部牵头,组织镇各工作处、村庄组织协调现场应急处置组成抢险救援组。

(4)医疗卫生组:由镇民政办牵头,组织各相关单位、辖区过西、西由医院协助筹协调医疗卫生专家、卫生应急队伍组成医疗卫生组。

(5)后勤保障组:由财政所牵头,组织市场监督管理所等单位的人员组成后勤保障组。

(6)警戒维护组:由镇党政办牵头,组织郭家店派出所、郭家店边防派出所、市交通监察大队郭家店中队工作人员协助组成警戒维护组。

(7)善后处置组:由镇综合治理中心牵头,组织辖区各相关单位、司法所、经法办等部门协助组成善后处理组。各村庄负责受害人员及其家属接待、慰问、稳定工作。

(8)新闻工作组:由镇宣传办牵头,组织各相关单位、热线办协助组成新闻工作组。

(9)群众转移救助组:由党建办牵头,组织各相关单位、各村庄应急救援人员协助组成群众转移救助组。

当以上岗位人员发生变动时,应由接任者继续履行职责。

2.4 分工职责

应急指挥部职责:贯彻实施上级有关突发应急事件应急管理的重要精神和指导意见;研究部署本镇突发应急事件应急工作体系建设;按照规定和程序发布和解除预警信息;

在本辖区内发生突发应急事件时,决定启动本镇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实施组织指挥,协调有关方面予以支持;发生较大以上的突发应急事件和不能有效控制的一般突发应急事件时,及时报告上级应急指挥机构处置;应急处置结束后有关信息的发布和解除。

总指挥职责:贯彻国家、地方、行业等上级有关安全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组织实施单位应急预案,掌握单位事故灾害及险情情况,解决应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根据事故现场的情况,下令进入相应级别应急状态的启动和解除,指挥调动应急组织,必要时向上级(相关单位)应急救援机构报告有关情况;确保应急资源配备投入到位,组织项目总体应急演练,指挥项目总的应急行动。

副总指挥职责:协助总指挥开展应急指挥工作,总指挥不在位时,代行其职责;组织编制应急预案,监督落实项目应急行动程序,督促检查主管部门搞好培训、演习;进入应急状态时,负责事故现场指挥,并根据险情发展情况,提出改进措施;组织指挥善后现场恢复。

应急办公室职责:执行镇应急指挥部的决定,综合协调镇突发应急事故(事件)应急管理工作,要保证与市应急指挥机构和各村、各单位应急指挥机构保持通讯畅通,在突发事件发生时,第一时间报告现场情况,并将上级的指示、准确传达到应急处置实施主体;具体承担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办理和督促落实镇应急指挥部的决定事项;组织编制和修订本镇应急预案,组织审定基层单位制订相应预案;

综合协调全镇应急管理建设及应急演练和宣传培训工作;通知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调各专业处置组的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向市应急办报送有关应急工作进展情况;镇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等。

当突发事件发生后,成立现场指挥机构的职责如下(具体职责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进行调整):

综合协调组:负责综合协调,督导检查,会议组织,会议纪要,信息简报,综合文字,资料收集归档 ,抢险救援证件印制发放,处置信息调度、汇总、上报,与上级工作组的协调联络等工作

灾害监测组:负责组织灾害风险监测,指导防范次生衍生灾害;调度相关技术力量和设备,监视灾情发展;指导灾害防御和风险隐患的监测预警等工作

抢险救援组:负责制定现场抢险救援方案;根据灾情变化,适时提出调整抢险救援方案;协调调度救援力量、救援装备参与抢险救援;根据救援情况变化,调整充实应急救援专家;组织协调现场应急处置有关工作

医疗卫生组:负责组织指导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心理援助工作;统筹协调医疗卫生专家、卫生应急队伍,支持事发地医疗卫生处置工作

后勤保障组:负责协调安排处置突发事件所需车辆、装备及其他物资,为现场指挥部正常运行和应急处置人员做好工作、生活等保障

警戒维护组:负责划定现场警戒区域,做好应急救援力量赴灾区和撤离时的交通保障工作;指导灾区道路抢通抢修;协调抢险救灾物资、救援装备以及基本生活物资等交通应急通行保障

善后处置组:负责受害人员及其家属接待、慰问、稳定工作;研究制定善后方案,依法做好在突发事件中遇难人员家属救助、补偿、抚慰等工作;负责指导灾区油、电、气、通信等重要基础设施的抢修,保障受灾区域基础设施正常运行;有序组织恢复生产等工作

新闻工作组:负责与上级宣传部门对接,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安排新闻发布,接待媒体记者采访,协调处理与媒体间的相关事宜等工作;组织开展舆情监测研判,负责网络媒体管理和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群众转移救助组:负责制定受灾群众救助工作方案;下拨救灾款物并指导发放;统筹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指导做好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过渡期救助等工作;组织捐赠、援助接收等工作

3 报告与预警

3.1 风险分析与监测

镇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建立常规数据监测、安全评价、风险分析与检测等制度,建立重大危险源、危险区域数据库,及时收集、分析、汇总各类风险信息,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当事故发生后,由新闻工作组及时向周边镇街及其他单位进行事故通报,以便其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

(1)事故发生后,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应在组织救援的同时第一时间向上级政府报告事故信息。

(2)镇应急指挥部接到报告后,根据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和可控性,对事故进行研判,并报告给总指挥,由总指挥作出预警或应急响应启动的决策:

①若未达到应急响应启动条件,可作出预警启动的决策,发布预警信息,指定专人实时跟踪事态发展,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汇报,各应急小组根据指令做好响应准备;

②达到应急响应启动条件时,对可以预警的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接到相关征兆信息或政府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后,及时组织进行分析评估,研判发生的可能性、强度和影响范围以及相应的次生衍生突发事件类别,确定预警级别。按照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预警级别从低到高可分为四级、三级、二级和一级,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标示;

③响应启动后。实时跟踪事态发展,科学分析处置需求,及时调整响应级别,避免响应不足或过度响应。

3.2 预警

各专项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应根据各自工作性质、业务管辖范围,联系农村基层政权组织和镇属范围的有关单位建立突发事件监测、报告制度。建立和完善监测网络,及时获取预警性信息。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预测到可能发生的情况,及时上报镇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

镇应急指挥办公室负责对各类突发事件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和处理。

3.3 信息报告

(1)接警。镇应急指挥办公室应确保24小时有人值班,接警时工作人员要详细记录事件发生的基本情况。

(2)处警。镇应急指挥办公室,接到报警后,应迅速核实事件发生的真实性,在确定发生某类突发事件的预警信息后,立即报告值班领导或分管领导或镇主要领导,并根据领导批示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进行部署,迅速通知各有关单位和部门采取行动,防止事件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3)报警。镇应急指挥办公室及有关部门接到报警,对事件的可靠性进行核实后,如超出本级政府应急管理权限的,要在先期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及时上报上一级政府。事故报告采用电话报告、传真和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先电话口述,再传真文字,同时报送电子邮件。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件的地点,导致事件发生的因素,尚存在的危险,需要哪一类救援队伍、救援路线、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4)预警发布的范围:事故发生地、参与救援的机构和人员,以及可能受影响的区域和单位等,由镇应急指挥部按照公共事件级别,依照权限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专栏、信息网络、喇叭、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以提醒群众和有关部门有针对性地采取防范措施。

(5)采取预警措施:预警信息发布后,有关方面要根据预警级别和实际情况以及分级负责的原则,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蓝色、黄色预警措施

a.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相应级别的预警响应;

b.增加观测频次,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

c.加强公众沟通,公布信息接收,向社会公告采取的有关特定措施、避免或减轻危害的建议和劝告等;

d.加强对突发事件发生、发展情况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和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专家学者,及时对突发事件信息进行分析评估,预测发生突发事件的可能性大小、影响范围和强度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级别;

e.视情向社会发布与公众有关的突发事件预测信息和分析评估结果,并对相关信息的报道工作进行管理;

f.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强24小时应急值守,视情预置有关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

g.做好转移、疏散或者撤离易受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并予以妥善安置、转移重要财产的准备工作;

h.组织对重点防控部位安全隐患、应对措施准备等项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对发现的问题责令有关单位进行整改落实;

i.采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必要的防范性、保护性措施。

②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橙色、红色预警措施

a.组织应急队伍和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的准备,视情预置有关队伍、装备、物资应急资源;必要时集结有关应急队伍赶赴现场做好协同处置的准备;

b.调集应急处置和救援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准备应急设施和避难场所,并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投入正常使用;

c.加强对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和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保卫,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d.保障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e.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采取特定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危害的建议、劝告;

f.视情转移、疏散或者撤离易受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并予以妥善安置,转移重要财产;

g.视情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易受突发事件危害的场所,控制或限制容易导致危害扩大的公共场所的活动;

h.集结有关应急队伍做好赶赴现场协同处置的准备;

i.采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必要的防范性、保护性措施;

j.有关部门发布预警后,及时组织分析镇街可能受到影响的范围、程度等,安排部署有关防范性措施。

③社会安全事件预警措施

镇政府当在企业改制、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易引发社会矛盾的重点领域,建立以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安全性评估为主要内容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定期进行形势研判,及时配合调解处理可能引发社会安全事件的矛盾纠纷,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对即将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社会安全事件,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要求,组织力量依法依规妥善进行处置。

④公共卫生事件预警措施

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机制,完善监测网络和群众举报电话网络。依托各医疗、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机构开展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日常监测,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事发单位应当立即组织救治病人,对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立即采取封存等妥善保护措施,不得转移、毁灭,并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后,接报告的相关部门应立即启动先期处置机制,组织有关人员赶赴现场核实,开展人员救治、现场治安维护和事故处置工作,对事故的类别、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发展趋势等进行现场评估,按规定及时上报。

4应急处置

4.1 应急响应

当确认突发事件已经发生时,镇应急指挥办公室应立即做出响应。迅速组织本镇街救援队伍或本辖区有关力量进行先期处置。先期处置的任务是:控制危险源和现场、疏散现场人员、组织群众自救互救,加强对突发事件的监视、控制,并立即向莱州市应急管理办公室或莱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报告。

4.2 应急处置措施

镇应急指挥部应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应急处置措施:

(1)迅速获取现场信息。组织现场人员、技术力量等,进行分析研判,提出初步评估意见,并向现场指挥机构和有关部门报告;

(2)组织营救受灾、被困人员,疏散、撤离并妥善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必要时组织动员社会应急力量有序参与应急处置与救援、受灾人员救助工作;

(3)协调医疗卫生机构组织开展伤病员救治工作;

(4)迅速组织开展抢险工作,控制危险源、减轻或消除危害,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配合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做好警戒、交通管制以及其它控制措施,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

(5)启用镇街的应急救援救灾物资,必要时征用其它急需物资、设备、设施、工具;

(6)配合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提供食品、饮用水、衣被、燃料等生活必需品和临时住所;

(7)配合开展遇难人员善后处置工作,妥善处理遇难人员遗体,做好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等工作;

(8)采取防止次生、衍生事件的必要措施。

4.3 联动支援与保障

当事态无法控制时,镇应急指挥部视情况向莱州市应急管理办公室或莱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请求支援,或申请启动更高级别的应急响应。涉及联合处置的,由镇应急指挥部提请莱州市相关专项应急指挥部协调指挥处置。市、省、国家成立应急指挥部或派出工作组后,镇应急指挥部须及时移交指挥权,并在其统一指挥下开展协同处置工作。

4.4 应急结束

事件已得到控制,重大险情已经解除,次生、衍生、耦合事件危害被基本消除,善后工作有序展开,无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即告结束。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承担事件处置工作的各相关部门和现场指挥部,将应急处置工作总结上报应急管理办公室,报请领导小组主要领导批准后,作出应急结束的决定,并撤销现场应急指挥机构。

5后期处置

后期处置主要包括善后处置、恢复重建、调查与评估、社会救助等内容。

5.1 善后处置

一般突发事件的善后处置,由镇政府负责组织实施,较大、重大和特大突发事件的善后处置工作需在上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

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职责分工进行善后处置。迅速组织力量开展灾情核定和恢复重建工作;及时收集、清理和处理污染物;积极开展防疫工作;对事件情况、人员补偿、征用物资补偿、重建能力、可利用资源等做出评估,配合上级专门机关制定补偿标准和善后恢复计划。

在上级专项应急指挥部、主管部门等指挥下,镇协助配合相关单位完成灾区电、气、通信等重要基础设施的抢修,保障受灾区域基础设施正常运行,对受损建筑设施有序地恢复重建。

镇由民政办公室建立健全突发事件社会救助制度;突发事件发生后,镇民政办应会同相关部门,对损失情况进行评估,逐户核实等级、登记造册,组织实施救助,保障灾民基本生活。镇发动和鼓励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参与社会救助,开展救灾捐赠活动。

5.2 调查与评估总结

(1)调查。突发事件处置完毕后,镇政府组织专门人员和聘请专家或配合上级政府组成联合调查组,调查、分析、查明导致突发事件发生的原因、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形成调查报告,并报莱州市应急管理办公室或莱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评估总结突发事件处置完毕后,镇应急指挥办公室和各专项应急指挥部应当对应急工作进行评估,找出预防、预测、预警和处置环节中的经验教训,包括解决群众提出的合理要求。对责任事故,对有责任的单位或个人提出处理意见;找出管理上的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部门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6应急保障

6.1 通信保障

镇应急管理办公室建立健全镇应急指挥部和管理办公室、镇机关干部、驻镇双管单位及各村应急救援队伍通讯录,并保证各部门、单位、个人24小时通讯不间断。

6.2 队伍保障

镇应急组织机构由镇应急指挥部来承担。指挥部由总指挥、副总指挥及各应急工作小组组成,下设镇应急指挥办公室、治安警戒组、医疗救护组、善后处理组、新闻工作组、后勤保障组、事故调查组、抢险救灾组和现场监测组8个应急小组。

6.3 物资保障

(1)防火、防汛。所需应急物资由镇负责和组织各相关村准备。

(2)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物资。防疫药品由镇兽医站准备,其它物资由镇组织相关村筹备。

(3)医疗药品、器械应急物资由镇卫生院筹备。

(4)其它应急物资由镇应急管理办公室随机调用(见附件2)。

6.4 场所保障

镇民政办要按照职责分工,统筹应急避难场所的正常运转,以及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等有害物质的监测和处理,确保应急状态下,应急避难场所能满足居民应急避难的基本要求。

6.5 资金保障

(1)镇每年安排适当比例的应急储备资金,突发性事件发生后,经镇政府主要领导批准,由镇财政所拨付应急救援资金。

(2)突发事件的补偿或救助资金,由镇民政办和各工作处按政策提出补偿或救助资金数额,报镇主要领导审批。

6.6 医疗保障

过西、西由医院负责组建医疗卫生应急专业救援队伍,根据需要及时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

6.7 治安保障和交通保障

郭家店派出所、边防派出所、市公安交警大队五中队参与应急处置和治安、交通维护工作。制定不同类别、级别突发事件应急状态下维护治安、交通秩序的行动方案,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必要时,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态,维护社会秩序。要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畅通;根据应急处置需要,公安部门要对现场及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7 应急预案管理

7.1 发布实施

本预案经郭家店镇党委扩大会议审议通过后,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7.2 宣教培训

镇宣传办负责制定应急科普宣教工作计划,并通过微信、广播、电视、网络、手机等渠道,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知识,增强公众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公共安全和风险防范意识,提高全社会的避险能力和自救互救能力。

7.3 应急预案演练

镇应急办负责牵头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培训制度,针对各行业领域特点定期开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各专项应急预案编制牵头部门应组织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包括政府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村委会负责组织所属人员进行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的培训教育工作。培训工作一般每年举行1至2次。

7.4 应急预案衔接

本预案由郭家店镇办事处制定,镇应急办负责解释与实施,并上报市政府备案。镇各有关单位、各村委以及各企业应按照应急预案的指导要求,明确具体制定相应的预案,并定期进行评估、修订等工作。

 

附件1:

郭家店镇物资储备站物资储备清单

序号

名称

型号

单价

数量

1

橡皮舟


300

1

2

救生衣


30

60

3

救生圈


40

60

4

照明设备


60

10

5

水泵


300

99

6

排涝设备


600

99

7

编织袋


0.2

20000

8

桩木


10

500

9

铁锹


10

100

10

帐篷


100

3

11

水壶


38

20

12

服装


24

100

13

棉服


50

20

14

消防斧


15

32

15

灭火防护服


60

30

16

防火头盔


20

30

17

大镐


20

45

18

二号扑火工具


10

30

19

摩托锯


200

8

20

割灌机


150

8

21

森林灭火组合工具


100

8

22

接力水泵


450

4

23

单兵背负式水枪


50

4

24

高压细水雾灭火器


1000

3

25

防暴头盔


30

30

26

防爆盾牌


35

30

27

多用途警棍


10

30

28

手持强光手电


50

5

29

灭火弹


60

4

30

雨衣雨鞋


30

30

31

救生绳


15

4

32

便携式植桩机


2000

1

33

救生索抛绳器


600

1

 

 

 附件2:

郭家店镇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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