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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370683MB27263668A/2026-101142 成文日期: 2026-09-24
发布机构: 莱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组配分类: 市政府常务会议

莱州市十九届人民政府第79次常务会议

日期:2026-09-24 浏览量: 来源: 莱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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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0日上午,市委副书记、市长李明涛在市政府二楼圆厅会议室主持召开市十九届人民政府第79次常务会议,纪要如下:

一、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局长朱兴运汇报《莱州市关于贯彻落实〈烟台市美丽中国先行区示范标杆建设行动方案〉的实施方案》

会议原则同意汇报意见。由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负责,根据会议研究意见进一步完善《莱州市关于贯彻落实〈烟台市美丽中国先行区示范标杆建设行动方案〉的实施方案》,经姜广翔副市长审阅把关后,按程序提报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

会议强调:

(一)要抓实污染防治。市生态环境局牵头,统筹推进PM2.5管控、黑臭水体整治等大气、水污染防治工作。市水务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林业局、海洋渔业局等部门要协同联动、相互配合,抓实人居环境整治、造林绿化、海域管护等各项工作。

(二)要强化项目赋能。市发改局牵头抓总,工信、商务等部门协同配合,一方面要强化资源要素保障,加快推进万华绿电产业园等标志性项目建设,确保早投产、早达效;另一方面要抓实项目招引培育,用好产业链招商、以商招商,持续延链补链强链,积蓄绿色发展动能。

(三)要加强宣传引导。常态化开展生态环保宣传,引导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群众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变“要我环保”的被动思维为“我要环保”的主动氛围,凝聚共建共治合力。

(四)要健全长效机制。美丽城市建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市生态环境局要严格落实月调度、季通报、半年评估、年终总结的闭环机制,持续巩固建设成果,切实将美丽城市建设好、维护好、宣传好,推动生态建设工作常态长效。

二、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局长朱兴运汇报《莱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的公告》

会议原则同意汇报意见。由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负责,根据会议研究意见进一步完善《莱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的公告》,经姜广翔副市长审阅把关后,依法依规组织实施。

会议强调:

(一)要紧盯重点关键领域。严格厘清禁放区域、管控区域界限,重点紧盯学校医院、养老机构、油气站点、仓储物流、高层建筑等高危敏感区域,消除城乡结合部、镇街交界地带管控盲区,从源头杜绝安全和污染隐患。

(二)要抓实源头综合治理。聚焦烟花爆竹生产、储存、销售、运输全链条,常态化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排查,严厉打击非法经营、私存私放、违规运输等行为。紧盯春节、元宵节、婚丧嫁娶等高发时段和重污染天气应急时段,运用技防人防手段,强化巡查值守,及时劝阻、从严查处违规燃放行为。

(三)要强化宣传引导。要通过多渠道广泛宣传禁放政策调整内容、法律依据和惩处标准,精准做好政策解读,充分尊重群众民俗习惯,杜绝简单化、一刀切管控,主动回应群众诉求、化解基层矛盾。

(四)要压实各方责任。生态环境、公安、应急、住建等部门要各司其职、联动发力,靠上指导各镇街细化网格管控举措,做好禁燃区内烟花爆竹企业引导迁移和信访稳定工作,同时健全常态化巡查、快速处置、闭环管控机制,以精细化治理守护空气质量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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