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6-09-11 浏览量: 来源: 莱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因以下产权人保管不善,将坐落于莱州市金城镇1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证书公告作废。
序号
权利人
坐落
土地使用证号
房权证号
1
滕根启
滕北村
莱宅集建(90)字第02020213号
公告单位:莱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