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6-07-28 浏览量: 来源: 莱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因以下产权人保管不善,将坐落于莱州市沙河镇朱马村的不动产权证书丢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下列不动产证书公告作废。
序号
权利人
房权证号
土地证号
1
张文汉
莱房路旺镇字第13-440754号
莱集建(90)第24130100号
公告单位:莱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