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683004278915L/2023-04741 | 成文日期: | 2023-08-15 |
发布机构: | 莱州市财政局 | 组配分类: | 文本解读 |
莱州市财政局 刘桂明 高级会计师
《莱州市市管企业重大事项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及《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为加强对出资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厘清政府、国资监管部门、市管企业的职责权限,促进市管企业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推进现代化企业制度建设,结合我市实际而提出的。
《办法》主要包括总则、重大事项及审批权限、审批规程、法律责任、附则等五个部分。进一步明确市管企业重大事项核准、备案、报告范围,规范重大事项上报程序,为国资监管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使国资监管工作更加规范化、科学化。
对符合《办法》规定的,根据职责权限,严格履行审批流程,及时审核、上报、回复;对不符合《办法》规定的,明确提出意见,要求市管企业重新研究、补齐资料。切实提高对市管企业的监管,促进市管企业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规范内部决策流程,科学经营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