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希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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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按照权限承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备案、核准和聘用人员备案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和机关工勤人员人事管理制度。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竞聘、考核、奖惩等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事业单位招聘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政府表彰奖励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制度。按照权限审核市政府实施的表彰奖励事项。承担市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承办市委管理的部分领导人员行政任免手续。拟订人员(不含公务员)调配政策,承办人员调配工作,按权限承办人员选调派遣以及人员安置工作。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并组织实施。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拟订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考核认定、考试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烟台市授权的部分系列中级评审委员会的管理工作,负责初级、部分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批工作,并报烟台市备案。负责初级评审委员会组建管理工作。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