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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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订就业创业和农民工工作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促进劳动者公平就业、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参与拟订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负责“三支一扶”大学生管理服务工作。组织拟订推动家庭服务业发展促进就业规划、政策及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国(境)外人员来我市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人力资源流动和市场发展政策。参与拟订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拟订完善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制度。负责监督指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人力资源市场活动。牵头拟订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规划、政策及留学回国人员来我市创新创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及学术、技术(技能)带头人的选拔、管理和服务等工作。组织实施院士工作政策规定,配合做好院士遴选和服务工作。贯彻落实博士后制度。协调推进人才服务体系建设。负责非教育系统公派留学工作。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拟订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规划、政策,拟订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政策、办法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指导监督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统筹组织和指导职业技能竞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