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亚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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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和咨询工作,统筹协调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执法监督有关工作。组织编制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负责系统内信访、政务热线、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及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拟订劳动关系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劳动合同、集体劳动合同制度,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制度。拟订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和支付保障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拟订完善市属企业薪酬管理政策,审核认定市属企业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指导和监督市属企业负责人薪酬分配。拟订改革改制、关闭破产企业职工权益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最低工资标准和企业工资指导线并组织落实。组织实施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组织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参与企业劳动模范推荐评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