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青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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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订监督工作规范、计划、专项整治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等监督工作,查处医疗服务市场、传染病防治违法行为,组织对医疗机构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考核,指导建立疾病预防控制监督员制度。拟订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工作规范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开展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负责卫生健康执法指导监督、大案要案督办、跨区域重大案件查处和组织协调工作。依法组织查处公共卫生重大违法行为,完善全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贯彻执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根据上级要求,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制定、实施全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相关工作。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