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州市卫生健康局
  • 卫生应急办公室(挂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安全监管科牌子)

    负责人:

    杨蓓蕾

    办公电话: 0535-2257518

    机构职能:

    负责组织协调卫生应急工作,承担医疗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组织和指导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拟订医疗安全、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业作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传染病疫情应急相关工作,组织编制专项预案,承担相关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承担应急体系、能力及队伍建设工作,提出相关应急物资储备品种、数量等建议,以及应急状态下物资需求和分配意见。拟订疾病预防控制应急预案并开展相关工作。牵头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 党建工作办公室(挂人事科牌子)

    负责人:

    邱钊

    办公电话: 0535-2257781

    机构职能:

    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纪检工作,领导局机关群团组织的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做好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开展卫生健康人才工作调查研究,拟订全市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卫生健康高层次人才计划。指导全市卫生健康系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和职称改革工作。开展卫生健康人才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卫生健康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援外工作,开展与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承担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外事管理工作。机关党委设立机关纪委,承担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纪检、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

  • 信访科

    负责人:

    王光波

    办公电话: 0535-2257207

    机构职能:

    负责卫生健康系统信访工作,指导各医疗机构处理信访案件,协助处理重大信访案件。负责卫生健康系统信访体系建设,做好业务培训和评价工作。

  • 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

    负责人:

    武尚晓

    办公电话: 0535-2213734

    机构职能:

    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研究提出全市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并落实生育政策,推动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落实,建立和落实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

  • 综合监督科(挂职业健康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科牌子)

    负责人:

    任青倩

    办公电话: 0535-2809715

    机构职能:

    拟订监督工作规范、计划、专项整治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等监督工作,查处医疗服务市场、传染病防治违法行为,组织对医疗机构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考核,指导建立疾病预防控制监督员制度。拟订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工作规范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开展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负责卫生健康执法指导监督、大案要案督办、跨区域重大案件查处和组织协调工作。依法组织查处公共卫生重大违法行为,完善全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贯彻执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根据上级要求,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制定、实施全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相关工作。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 基层卫生健康科(挂妇幼健康科牌子)

    负责人:

    董新明

    办公电话: 0535-2257013

    机构职能:

    拟订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监督基层卫生健康政策落实,承担基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牵头推进健康乡村建设相关工作、拟订全市妇幼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市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 疾病预防控制科(挂宣传科牌子)

    负责人:

    张馨文

    办公电话: 0535-2221595

    机构职能:

    拟订全市重大疾病防控规划、免疫规划和传染病等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重大疾病、慢性病防控管理政策规范并监督实施。协调有关方面对重大疾病实施综合防控与干预,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规划指导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和完善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系统,建立疫情信息通报和共享机制,指导医疗机构等落实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责任。组织开展传染病疫情监测、风险评估,提出预警决策和启动应急响应建议。拟订疾病预防控制监测预警规划计划并开展相关工作。执行国家检疫、监测传染病目录。组织开展传染病防控效果评估。管理传染病医疗机构,指导医疗机构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组织落实国家免疫规划。组织预防接种服务体系及其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组织疫苗针对传染病防控的免疫效果评估。指导开展寄生虫病与地方病防控工作。拟订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意外伤害相关预防措施。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行动,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新闻宣传、对外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

  • 中医药科(挂中西医结合指导科、医养健康科牌子)

    负责人:

    吕瑞莎

    办公电话: 0535-2809717

    机构职能:

    负责组织推进有关中医药标准实施。组织实施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疗和保健机构及其技术应用的管理规范,标准,对其他医疗机构的中医业务进行指导。指导和组织实施农村卫生,社区卫生服务中的中医药工作。负责组织推进全市中医药法制建设,推动贯彻落实国家,省中医药法律法规。承担中医药文化传承发展和科普宣传工作,推动中医药文化和防病治病知识普及。承担市属中医院绩效考核,中医社会办医工作。负责促进中医药理论方法的传承,发展和创新。指导中医药技术的挖掘,整理,总结和提高工作,推进中医药经典研究,促进中医药知识推广应用。负责中医药科技创新,科研项目管理以及重点学科建设工作,促进中医药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和推广。指导中医药科教协同,推进中医药科研条件,能力建设。负责中医药规范化培训和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考核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中医药师承教育,继续教育等。负责开展中医药工作调查研究,研究拟订中医药发展和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落实。参与中医药相关医改工作。推动中医药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参与制定中医药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中医药扶持政策。组织开展中药资源普查,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应用。组织实施医疗机构中药饮片与中药制剂相关管理办法和技术标准。组织拟订全市健康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健康产业项目,产业集群,产业基地建设,督促重大产业项目实施。协调健康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推动健康新业态发展。负责中医药治未病,健康服务和健康旅游相关工作。组织拟订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医养健康,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 政策法规科

    负责人:

    由珊珊

    办公电话: 0535-2257208

    机构职能:

    组织起草卫生健康相关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卫生健康综合性法规政策研究,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法制宣传等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工作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

  • 财务审计科

    负责人:

    李静

    办公电话: 0535-2257327

    机构职能:

    拟订全市卫生健康事业政府投入和经济管理政策并组织落实。承担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所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指导、监督卫生健康事业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负责局机关财务预、决算编制和财务管理及资产管理工作。承担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管理工作。负责卫生健康对口支援工作。

  • 规划发展与信息化科(挂医改科、数据管理科牌子)

    负责人:

    王燕

    办公电话: 0535-2257003

    机构职能:

    承担健康山东战略协调推进相关工作。组织拟订全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统筹规划与协调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承担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指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以及信息化工作,开展卫生健康统计。承担健康医疗大数据建设和数据信息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建立数据信息安全管理度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数据信息安全防护体系。定期开展数据信息安全意识教育和安全操作培训。动态维护本系统数据信息资源目录。负责组织、推动本系统数据信息资源对外开放、分析应用和数字化转型、业务流程再造等工作。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承担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承担建议提案办理和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

  • 办公室

    负责人:

    石慧

    办公电话: 0535-2212518

    机构职能:

    负责文电、会务、督查、机要、保密、档案、值班、安全等日常运转工作。

  • 医政科(挂科技教育科、市保健办公室牌子)

    负责人:

    曲真仪

    办公电话: 0535-2257676

    机构职能:

    拟订医疗机构以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推进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承担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等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拟订全市基本药物使用的政策措施。组织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监测,落实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政策并协调实施。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拟订全市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以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组织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拟订全市保健工作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重要外宾的医疗保障等工作。